學分學程列表
109學年起適用_幼兒美術指導學分學程學程辦法
109學年(含)以後報名適用 整合幼兒保育系與美術系師資、設備與課程資源擴展幼兒美術指導之能力。
婚禮規劃學分學程學程辦法
整合生活服務產業系、旅館管理系與視覺傳達設計系師資、設備與課程資源,使學生除修習專業技能外,更能提升婚禮規劃與佈置之概念與能力,提升學生的就業競爭力
家政學分學程學程辦法
整合生活服務產業系暨生活應用科學碩士班、餐飲系、服飾設計管理系與通識中心等師資、設備與課程資源,使學生除修習專業技能外,更能擴展家政領域概念之能力,提升學生在生活服務產業的就業競爭力
老幼照顧學分學程學程辦法
(114學年度起停修)整合生活服務產業系、幼保系師資、設備與課程資源,使學生除修習專業技能外,更能提升老幼照顧之概念與能力,提升學生的就業競爭力
收納居家學分學程學程辦法
整合生活服務產業系與室設系師資、設備與課程資源,使學生除修習專業技能外,更能擴展從事收納居家工作之能力,提升學生的就業競爭力。
健康餐點學分學程學程辦法
整合生活服務產業系與餐飲系師資、設備與課程資源,使學生除修習專業技能外,更能擴展健康餐點之能力,提升學生的就業競爭力。
服裝與飾品設計學分學程學程辦法
修訂中-本學程整合服飾設計管理系與時尚設計系之師資、設備與課程資源,使學生除修習本專業技能外,更能擴展整體服飾搭配及設計之能力,以提昇學生在服裝產業的就業競爭能力。
刺繡工藝設計學分學程學程辦法
修訂中-「刺繡工藝設計學分學程」(以下簡稱本學程)為跨領域學分學程,依據「台南應用科技大學學分學程開設辦法」設置,培育學生本身專業技能外,更能擴展設計、藝術、文化創意設計之思考能力,以提升學生在刺繡工藝設計產業的就業競爭能力。
服裝與美容造型學分學程學程辦法
修訂中-整合服飾設計管理系與美容造型設計系之師資、設備與課程資源,擴展美容整體造型之能力。 1.本學期總學分數應達20學分。(非本系課程至少應修4(含)學分) 2.依課程所需,應繳交上機實習費及材料費。
動漫服裝造型設計學分學程學程辦法
修訂中-「動漫服裝造型設計學分學程證明」(以下簡稱本學程)為跨領域學分學程,依據「台南應用科技大學學分學程開設辦法」設置,本學程整合服飾設計管理系與漫畫系之師資,並培育學生本身專業技能外,更能擴展設計、藝術、文化創意設計之思考能力,以提升學生在產業的就業競爭能力。
美容與服裝造型學分學程學程辦法
1.本學程整合美容造型設計系與服飾設計管理系之師資、設備與課程資源,使學生除修習本系專業技能外,更能擴展服飾設計管理之能力,以提昇學生在美容產業的就業競爭能力。2.凡本校四年制及七年一貫制六、七年級在學學生皆可申請,惟畢業班之學生於下學期時不得提出申請。
美容經營管理學分學程學程辦法
1.本學程整合美容造型設計系與企業管理系之師資、設備與課程資源,使學生除修習本系專業技能外,更能擴展企業管理之能力,以提昇學生在美容產業的就業競爭能力。2.凡本校四年制及七年一貫制六、七年級在學學生皆可申請,惟畢業班之學生於下學期時不得提出申請。
美容與健康服務學分學程學程辦法
本學程整合美容造型設計系與生活服務產業系之師資、設備與課程資源,使學生除修習本系專業技能外,更能擴展健康服務之能力,以提昇學生在美容產業的就業競爭能力。
旅遊與跨域設計學分學程學程辦法
「旅遊與跨域設計學分學程」為跨系學分學程,依據「台南應用科技大學學分學程開設辦法」設置,本學程整合旅館管理系、視覺傳達設計系、美容造型設計系及運動休閒與健康管理系之師資、設備與課程資源,使學生除修習旅館管理系專業技能外,更能擴展健康旅遊及生活與數位設計之能力,以提昇學生在旅遊暨旅館產業的就業競爭能力。
投資理財學分學程學程辦法
本學程至少應修20學分,14學分為各系相關專業課程,另6學分為本系開設進階專業學科。上述學分修畢核予「投資理財學分學程證明」。
智慧科技應用學分學程修讀要點學程辦法
本「智慧科技應用學分學程」(以下簡稱本學程)為跨領域學分學程,主要在於培養具備資訊與智慧科技應用且了解相關產業特性,並能投入在資訊與智慧科技應用、創新、與服務工作之專業人才。透過本學程之設立,整合各系(所)之師資、設備與課程資源,使學生除了修習本身專業技能外,更能擴展智慧科技應用之能力,以提升就業競爭力。 修讀資格:本校四年制二年級以上學生,前一學期學業總平均及格皆可申請;惟畢業班之學生於下學期時不得提出申請。
旅宿服務學分學程學程辦法
本「旅宿服務學分學程」(以下簡稱「本學程」)為跨系學分學程,主要在於培養兼備餐食管理與旅館服務跨領域能力之學生。透過本學程之設立,整合養生休閒管理系與旅館管理系之師資、設備與課程資源,使學生除修習本身專業技能外,更能具備旅宿業經營、服務與管理的能力,以提昇學生在旅遊休閒產業的就業競爭能力。
休閒遊憩學分學程學程辦法
本「休閒遊憩學分學程」(以下簡稱「本學程」)為跨院學分學程,主要在於培養兼備休閒產業經營管理及安全維護跨領域能力之學生。透過本學程之設立,整合養生休閒管理系及運動休閒管理與健康管理系之師資、設備與課程資源,使學生除修習本身專業技能外,更能具備休閒遊憩業經營管理休閒活動時須具備之安全維護能力,以提昇學生在休閒遊憩產業的就業競爭能力。
養生美體學分學程學程辦法
本「養生美體學分學程」(以下簡稱「本學程」)為跨院學分學程,主要在於培養兼備養生保健管理與美容養護跨領域能力之學生。透過本學程之設立,整合養生休閒管理系與美容造型設計系之師資、設備與課程資源,使 學生除修習本身專業技能外,更能結合美容養護素養進一步發揮養生保健之 綜效,以提昇學生在旅遊休閒 SPA 及中草藥養生產業的就業競爭能力。
養生餐飲管理學分學程學程辦法
本「養生餐飲管理學分學程」(以下簡稱「本學程」)為跨院學分學程, 主要在於培養具備養生烹調及飲務管理跨領域能力之學生。透過本學程之設立,整合養生休閒管理系與餐飲系之師資、設備與課程資源,使學生除修習本身專業技能外,更能強化養生餐食廚藝與調飲創意之能力,以提昇學生在
觀光行銷學分學程學程辦法
一、本學程總學分數至少應修畢20學分,其中至少應有4(含)學分為非本系課程,並符合本校學分學程開設辦法。 二、學分修畢及格申請「學分學程證明」時,需繳交歷年成績單及學分學程修課證明表至本系審核後,送交教務單位,核發「觀光行銷學分學程證明」;未如期修畢者,原已修得之學分,得依本校「學生學分抵免辦法」之規定辦理,其科目名稱和學分數將載明於歷年成績單中。 三、修讀本學程之學生必須在修業年限內完成,不得因修習本學程申請延長修業年限。
商品文創設計管理學分學程學程辦法
本校設計學院及各系之四年制二年級以上學生,唯畢業班之學生於下學期時不得提出申請,欲參加學分學程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前一學期及格科目總學分數達其總修習學分數三分之二以上者。二、前一學期學業總平均70分以上。三、申請修讀學生超過招收名額時,以學業成績高低依序錄取。
動漫美學學分學程學程辦法
結合產業發展及視覺傳達設計多元化素養培育及動漫人才培訓的需求,培育創意設計人才具備動畫、漫畫、視覺美學之能力。
數位行銷管理學分學程學程辦法
結合產業發展及視覺傳達設計數位化創作整合應用和行銷的需求,以配合產業於數位媒體行銷發展之需要。旨在培育數位行銷設計人才具備創新、策劃、設計、行銷、經營與管理之能力。
刺繡創新與應用學分學程學程辦法
本「刺繡創新與應用學分學程」(以下簡稱「本學程」)為跨院系學分學程,本學程整合時尚設計系(以下簡稱本系)與服飾設計管理系之師資、設備,以及課程資源,學生除修習專業技能外,更能擴展刺繡創新與應用設計之能力,以提昇學生在刺繡產業之就業競爭力。
時尚休閒產業創新管理學分學程學程辦法
本學程整合時尚設計系、商品設計系、資訊管理系與企業管理系之師資、設備與課程資源,學生除修習自己本系專業技能外,更能擴展設計與創意思考之能力,以提昇學生在時尚休閒產業之管理與行銷能力,增加就業競爭力。
時尚創意設計與創業學分學程學程辦法
本學程整合時尚設計系、商品設計系、資訊管理系與企業管理系之師資、設備與課程資源,養成學生創造性之思考與習慣,並應用所學之專業知識,促發產品經營及商業模式,其目標乃提供創業知能之學習架構、善用專業知識、了解市場需求,開創準創業之情境,縮短「學校所學理論」到「商業所用實務」之間的差異,使學生能夠具備創業家精神,快速創業或就業並發揮專長與所學。
空間創意與美術工藝學分學程學程辦法
本學分學程總學分數至少應修20學分,其中修讀者須修讀本學程內之室內設計系課程至少12學分。也應符合本校學分學程開設辦法,其中至少應有4(含)學分為非本系課程。
生活創意與空間設計學分學程學程辦法
本學分學程總學分數至少應修20學分,其中修讀者須修讀本學程內之室內設計系課程至少12學分。也應符合本校學分學程開設辦法,其中至少應有4(含)學分為非本系課程。
空間創意設計與管理學分學程學程辦法
本學分學程總學分數至少應修畢20學分。修讀者須修讀本學程至少基礎課程8學分,核心課程12學分,必修課程10 學分、選修課程至少10 學分。並符合本校學分學程開設辦法中,至少應有4(含)學分非本系之課程。上述學分修畢及格,核發「學分學程證明」;未如期修畢者,原已修得的學分,得依本校「學分抵免辦法」之規定,列抵畢業專業選修學分。
自媒體營銷學分學程學程辦法
本「自媒體營銷學分學程」(以下簡稱「本學程」)為跨系學分學程,係結合現今媒體產業發展,及多媒體、動畫相關製作技術,以配合產業發展整合應用之需求,特設立本學程。本學程的目的在於自媒體建構、營運、行銷等,各階段實務面向之多元技術的整合性學習。學生修畢本學分學程後可獲得從事自媒體,從企編、製作、運營到商品行銷等相關工作的專業技能。一、本學分學程總學分數至少應修20學分,其中至少應有4(含)學分為非本系課程,並符合本校學分學程開設辦法。相關規範依自媒體營銷學分學程修讀要點辦理。
明星演藝學分學程學程辦法
本「明星演藝學分學程」(以下簡稱「本學程」)為跨系學分學程,本學程整合美容造型系與舞蹈系師資、設備與課程資源,使學生除修習專業技能外,更能擴展音樂與表演藝術領域之能力,提升學生在演藝事業相關領域的就業競爭力。
藝術表演跨域學分學程學程辦法
本「藝術表演跨域學分學程」(以下簡稱「本學程」)為跨系學分學程,本學程整合舞蹈系與美容造型設計系師資、設備與課程資源,使學生除修習專業技能外,更能擴展音樂領域之能力,提升學生在藝術相關領域的就業競爭力。
藝術經紀跨域學分學程學程辦法
本「藝術經紀跨域學分學程」(以下簡稱「本學程」)為跨系學分學程,本學程整合國際企業經營系與企業管理系師資、設備與課程資源,使學生除修習專業技能外,更能擴展音樂領域之能力,提升學生在藝術相關領域的就業競爭力。
當代文創技術學分學程學程辦法
以本校傳承之文創產業技職體系概念,提倡當代文創產業創造之技術力與其相關產品之技藝開發;結合雕塑、陶藝、工藝、數位電腦、版印各類技術,應用於文化創意藝術產業之開發與研究,並培養當代文化創意產業技術性人才,提昇就業與創業機會。
樂齡音樂養生學分學程學程辦法
本課程整合音樂系舞蹈系及養生休閒管理系的師資設備與課程資源,學生除了可以修習自己專業科目的能力,更能擴展舞蹈與休閒管理的實踐課程,提升在學之技能,更能結合音樂舞蹈休閒養生管理的創業競爭力。本學分課程總學分數至少應修20學分,其中修讀者須修讀本學程內之音樂系課程至少12學分。也應符合本校學分學程開設辦法,其中至少應有4(含)學分為非本系課程。
幼兒音樂教學學分學程學程辦法
本「幼兒音樂教學學分學程」(以下簡稱「本學程」)為跨系學分學程,本學程整合幼保系與音樂系師資、設備與課程資源,使學生除修習專業技能外,更能擴展幼兒音樂教學之能力,提升學生在幼兒音樂相關領域的就業競爭力。一、本學分學程總學分數至少應修20學分,其中至少應有4(含)學分為非本系課程,並符合本校學分學程開設辦法。二、學分修畢及格,核予「幼兒音樂教學學分學程證明」;未如期修畢者,原已修得之學分,得依本校「學生學分抵免辦法」之規定,列抵本系之畢業專業選修學分,其科目名稱和學分數將載明於歷年成績單中。三、修讀本學程之學生必須在修業年限內完成,不得因修習本學程申請延長修業年限。
cosplay整體造型設計學程辦法
為強化學生cosplay整體造型應用與設計領域之技能結合,本學程整合美容造型設計系與服飾設計管理系之師資、設備與課程資源,使學生除修習本系專業技能外,更能擴展服飾設計應用能力及美容整體造型之能力,以提昇學生未來職場的就業競爭能力。
身心平衡產業學分學程學程辦法
本「身心平衡產業學分學程」(以下簡稱「本學程」)為跨系學分學程,本學程整合舞蹈系與養身休閒管理系之師資、設備與課程資源,學生除修習舞蹈專業技能外,擴展舞蹈藝術之美感傳遞、養身膳食之管理應用等課程整合面向,培養具備人體與心靈平衡之專業概念,強化學生應用舞蹈與身體技法,於各年齡層之養身與健身活動設計之能力,提昇學生在舞蹈、運動與身心平衡相關產業的就業機會與創業能力。
舞蹈文化創意產業學分學程學程辦法
本「舞蹈文化創意產業學分學程」(以下簡稱「本學程」)為跨系學分學程,本學程整合舞蹈系、服裝設計管理系與國際企業經營系之師資、設備與課程資源,學生除修習舞蹈專業技能外,擴增服裝構成設計與創作能力、企業數位行銷經營與科技媒材製作等專業能力,培養學生具備人文藝術涵養、企業經營統籌管理、跨域能動性與整合應用的創造力,促進學生未來從事相關產業就業與創業的機會。
全能藝術家學分學程學程辦法
本「全能藝術家學分學程」(以下簡稱「本學程」)為跨系學分學程,主要在於培養具備整合視覺藝術及表演藝術專業技能之學生,透過本學程之設立,整合學院各系/學程和管理學院之師資、設備與課程資源,使藝術學院學生除修習本身專業外,更能擴展其他領域的能力,以提昇藝術創作的水準,並具有在跨領域展演事業的競爭能力。